理由(1 / 2)
小狗再可口,该出的门还是要出。
元乐打车到了余林发的地方,元乐记得这里,余林是这家酒吧的幕后老板。
余林有个习惯,他几乎只在自己的地盘玩乐,不属于他的店面他很少会去。不过也可以理解,他可能会死得不明不白。
门口排着长队,现在是午夜十二点,确实是蹦迪时间。
于是元乐也站到了队伍的最末端,她穿着短袖短裤,就差一双拖鞋就可以回去睡觉了。
还好她没把头发扎起来,不然学生味太浓,一定会有人觉得她未成年的。
哦不对,元乐突然想到,这次循环还没到她十八岁生日,所以她此刻确实是未成年,未成年怎么能去酒吧?
顿悟的她拿出手机,给余林发送消息:我突然想到我还未成年,是不能去酒吧的。
对方很快回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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