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:同居了(1 / 2)
岳陵有字了,叫“子鸿”。取自易经中“鸿渐于陵”之意,只是这为他取字之人,既不是什么名士大家,也不是什么长辈宿儒,而是玉砚姑娘。
当日岳陵出手,连逼迫带威胁的,那宅子终是以两百五十两银搞定。之后府衙备案时,玉砚感念岳陵相助之恩,又知他也没个落脚处,便坚持这宅子要有他一半。
岳陵推脱不果,只得顺了她。但如此一来,这备录上却须有他的名和字。
按照古代礼制,这取字之人,一般是家中长辈,或者是请些饱学宿儒来作。当然,如果本人有水平,自己cao刀也是可以的。
不过岳陵何许人也?堂堂二十一世纪穿越青年,才不会去理睬这些个沉规陋俗。
长辈肯定没有,饱学宿儒一个不识,他自个儿的水平嘛,名词名句倒是记得不少,但自己创作却是没那火候。是以,玉砚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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