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7章 制度(1 / 2)
鬼仙,地仙,神仙,天仙,太乙,祭祀规则不一。
鬼仙之祭,在乡县,有庙宇,统一称鬼仙庙。
形制规格,大小方位,高低宽窄,乃至于祭祀的人员,庙产都有严格要求,轻易不得逾越。
在这个世界,大夏王朝,以及各家道脉,对于祭祀的审核,极其严格。
《女青阴律》曰:不得祭鬼灵。
鬼灵,祖灵,能力有限,仅能庇护一家一户,灵验些的也只能庇护少数人,所以只允许一家一姓私下祭之,不得公开受香火。
《鬼神律》有云:凡受祭祀之鬼神仙真,因其神力高低、灵威上下,而香火必配之。
能庇乡县之神,可受乡县之祭;能庇州郡者,则受州郡之祭。
若逾越之,即为淫祀。
香火有制,神力有限,稍加逾越,就是淫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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