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书写法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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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三十日北平报载法院覆审刘景桂逯明案,有逯明的一节供词极妙,让我把他抄在后边:

“问,你给她的信内容不明白的地方甚多,以十月二十五日十一月三十日信看来,恐怕你们另有什么计划。

答,爱情的事,无经验的人是不明白的,普通情书常常写言过其实的肉麻话,不如此写不能有力量。”

据报上说逯君正在竭力辩明系女人诱惑男人,却又说出这样的老实话来,未免稍有不利,但对于读者总是很有意思,可感谢的一句话。有经验的人对于无经验的有所指教,都是非常有益的,虽然有时难免戳穿西洋镜,听了令人有点扫兴。恋爱经验与宗教经验战争经验一样地难得,何况又是那样深刻的,以致闹成事件,如世俗称为“桃色惨案”,—顺便说一句,这种名称我最不喜欢,只表示低级趣味与无感情而已,刘荷影案时有“留得残荷听雨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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