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山子(1 / 2)
前几天在市场买了一本《新月》,读完罗隆基先生的论文之后,再读《四十自述》,这是《在上海》的下半篇,胡适之先生讲他自己作诗文的经验,觉得很有趣味。其中特别是这一节:“我记得我们试译thoas capbell的‘the l’一篇诗,中有scarecrow一个字,我们大家想了几天,想不出一个典雅的译法。”这个scarecrow不知道和我有什么情分,总觉得他是怪好玩的东西,引起我的注意。我查下页胡先生的译诗,第五六两句云,“枕戈藉草亦蘧然,时见刍人影摇曳,”末后附注云,“刍人原作刍灵,今年改。”案《礼记》檀弓下郑氏注云,“刍灵,束茅为人马,谓之灵者,神之类”,可见得不是田家的东西,叫他作刍人,正如叶圣陶先生的“稻草人”,自然要好一点了。但是要找一个的确的译语,却实在不容易。所谓华英字典之流不必说了,手头也一册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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