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之见:古今同心之大明专家三先生(2 / 2)
这三种说法呢,看上去似乎是有道理的,但是啊,我曾经听到姚叙卿姚太守说过:不能苛待大地主啊,他们都是盛世脊梁,是那些没有产业的人的父母哟!(要知道,与其国富民穷,宁可国穷民富,与其把税收上来,还不如藏富于地主们。)试想,如果收地主税收得太重,他们就会不肯多置田了,(他们没有多余的田拿出来租种)那那些没有产业的人,又怎么活命呢?地主把一亩地给佃户种,那是要先给他们畜力与工器具的,还要给他们房子种,一年下来,中等以上的地一亩能打二石粮食,把一半给地主,佃户就得到了一亩地的收入。所以啊,地主对百姓没有损害,反而有大利于百姓,如果地主规模大到了田连阡陌的地步,那就意味着仰仗他们活命的百姓也有不知道多少,为什么非要怨恨追究他们兼并地产呢?!
我又听到方采山方司徒说过:那些勇于搞金融改革试点,摸着别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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