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节(2 / 2)
忽然,一条网友的科普评论被顶了上来。
下面立刻有人问。
【法盲表示不懂,被告人和被告有什么区别?】
【被告是民事诉讼的称呼,被告人是刑事诉讼的称呼。换句话说,叶哲这次摊上的是刑事案件。作为吃瓜网友不知道这件事谁对谁错,但是阮瞳敢以刑事自诉的方式去告叶哲,应该是有底气的。】
叶哲的粉丝和其他吃瓜网友:刑事自诉,又是什么玩意儿???
直到这时,叶哲的粉丝才发现事情好像超过了他们的意料。
许多原本认为阮瞳只是用法律幌子来虚张声势的网友,这时候也从这条法律科普摸到了阮瞳的微博下。
原来,十分钟之前阮瞳登录后台,发了一条微博。
这是继阮瞳和叶哲的丑闻曝光后,她第一次登录自己的微博,亲自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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