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自食其果(2 / 2)

加入书签

刚听完宣判,贞就脸红脖子粗地嚷嚷起来。

“我不服,我要乞鞫!”

乞鞫,是秦国特有的复审制度,当事人不服判决,可以在法定时间内请求复审,县里便会将此案通报郡丞,若对郡丞的审判依然不服,可以继续乞鞫,上达咸阳廷尉,由最高法院进行终审,期限为三个月。这样一来,郡县一时疏忽判的冤假错案,便有机会被廷尉得到沉冤昭雪。最出名的,便是秦王政元年时,有个叫讲的乐人被诬陷偷牛,他不服之下连连乞鞫,最后发现果然是冤案,那些大意的县级法官统统受到了处罚。

“你确定要乞鞫?”喜问道。

贞硬着脖子道:“不错!”

喜合上笔迹未干的竹简,居高临下看着贞。

“你觉得,本官的判决有误?”

“你觉得,自己还是被冤枉的?”

Loading...
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
↑返回顶部↑ 章节报错(免登录)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