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3节(1 / 2)
他曾吉败狮王,成一山之王,依恋同荣耀皆留在此山。
若亲眼得见大妖被收服,不失为一件快事。
生命中余下的几日,他欲返回不毛山居住,更盼屈居于青瓦院的几头狼重返大山,四狼五狼自小在小小青瓦院长大,不毛山的小妖并非善茬,虽不伤人,但未有规矩约束不可同类相杀,若出去遇上,指不定会不会受了伤回来,或再回不来。
于是,年纪尚幼时,四狼五狼禁止外出玩耍,这样一来,使得四狼五狼失了狼的洒脱与血性,打架都打得绵软无力,小六狼更别提,一只老鼠都能将他吓哭,实乃狼族的不幸。
自古大山养兽,兽赋予山之魄,魄生山之魂,相辅相成。
不毛山,方乃狼群归属之地。
不毛山赤火门紧阖,门口不见小妖把守,只上头的石堡内,站着几位持兵器望风的小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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