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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他们自己去运营谈判,小门小户,估计也拿不到好条款,赚的更少,就算是赚的多点,投入的精力和各种成本分摊下来,还不如统一交给国兰,省心省事。

在这样的情况下,截止到2005年末,国兰名下代理的歌曲版权超过3000首,而且大多都是有点名气的火歌。

全权运营彩铃业务的“签约歌手”有100多位,一二线以上的有两位数。

此外还有华纳、阿尔法、正大等音乐唱片公司,达成战略同盟,与国兰在彩铃相关利益上同进同退。

毫不夸张的,彩铃市场的音乐版权,国兰一家差不多垄断了一半以上,是当之无愧的彩铃霸主。

三大运营商看曹轩脸色,那远远谈不上,但在彩铃业务上,也绝不敢无视国兰的存在。

原时空,音乐公司只能从运营商手里喝点剩汤汤,顶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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