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(1 / 2)
等她拿到典籍的时候,才明白对方给她出了个什么样的难题。澧朝没有法典,而是以判例作为裁判的主要依据,后来逐步开始成文化,但是全是以诏令形式颁布的零星条例,这意味着澧朝法律具有繁杂、琐碎、版本不一的特点。
她花费整整一个下午一共才编校好两条,而这却是其中较为简单的条例。
本来翰林的下值时间在酉初时分,也就是17点左右,但是董学士走之前对许清元留下一句:“这个月内需编修完上交。”
许清元盯着他离去的背影慢慢消失不见,这才继续坐下来工作。
越梳理越乱,她怎么可能晓得几百年前的法律制定背景,一是时间太过遥远,可以参考的文献十分稀少,二则只有她一个人,工作量实在太大。
这天晚上,许清元差不多到了戌时才到达家中,许长海担心地问她晚归家的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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