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招娣的重生 第106节(1 / 2)
“曾律师说我俩在法律上没结婚,只能算是合伙人。他家出的彩礼,当然是我一分不少原样还给他。丸子厂是我和宝珠姐合资办的,有合同,有双方出资的证明,他是没法分的, 再说,他连一次都没去过,都不知道在哪儿,想插手也难。再说贷款的房子,虽然房本上名字是我自己的,但他也出了力,出了钱,这房子我就跟他一人一半。”
宋秋凤叹口气,“我能设想的最好的结果,就是出钱把他那一份买下来。最难的是怎么处理现在的小店。房子你俩占一半还多,我不能替你们做主,只能跟你们商量,看看这样行不行,他要是愿意,就签个长期租约,把房子租给他,让他继续做生意。我再找个店面,雇人开。”
余自新和宋诗远都认可这个办法。现在不是两年前他们全部资金加一起还不到十五万的时候了,有资金,有经验,也有人脉,在g市几所大学周边再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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