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逃课的惩罚i(1 / 2)
联邦大学对逃课的惩罚是极其严厉的。
除了在学院内通报批评,各学院的实际体罚也因学院规章制度而有所不同。
尹长生自成年日被昆图·奥顿吃干抹净、融合结契,自然错过了开学十多天熟悉了解学校的时间,对学院的规章制度几乎不了解。
昆图·奥顿也不怎么了解,他作为特权阶级,在学生时代从来就不受学校管束。不过他作为尹长生的法定监护人和结契者,在尹长生因情绪暴躁逃课在家的第二天就接到了学校的通知。
“尊敬的奥顿先生,
根据《联邦大学·人体容器理论与研究发展学院学生管理条例》第五章第107条,您必须对您的结契容器,兰迪·奥顿,选择以下逃课惩罚中的一种,由学校或您本人执行。
惩罚项目:束缚羞辱,鞭打责罚。请您决定其中一项惩罚,并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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