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8章 镇宅之宝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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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嘱这种东西有两种形式:一一种是事发突然,遗嘱的人在临终之前留下遗言作为遗嘱;这种遗嘱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,比如说大清王朝的康熙皇帝,尽情享受他的帝王生活,一时忽略了百年之后的事情,结果被四阿哥胤禛夺了皇位。

另一种是遗嘱人未雨绸缪,提前用文字的形式立下遗嘱,这类遗嘱是在遗嘱人活着的时候就准备好了的,比如大清王朝的乾隆皇帝,他在位的时候——同时身体康健的时候,就决定传位于第十五子颙琰,就是后来的嘉庆皇帝。乾隆汲取了康熙的教训,不但使帝位顺利交接,还做了一段时间的太上皇。那份遗嘱——应该叫遗诏的公证人是几位顾命大臣。

所以,这样的遗嘱对公证人的要求是比较高的,公证人一定要守口如瓶,否则会节外生枝,影响遗嘱的保密性,进而影响遗嘱的执行,基于这种考虑,公证人必须是遗嘱人非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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