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4章 箱回东门(1 / 2)
第二个被请进古董店的是陈竹。陈兰所反映的情况,在陈竹这里得到了证实。
第三个被请进古董店的是陈梅。关于第二份遗嘱的事情,陈梅和陈兰的说法是一致的。欧阳平让陈梅回房间拿来了第二份遗嘱。
第二份遗嘱的内容如下:这份遗嘱没有抬头。
吾儿陈梅、陈兰、陈竹、陈菊:积蓄尚有两千块银元,人民币四万,四个女儿平均分配,以作为今后生活的保障,自知即可,不足为他人道也,吾儿也要勤俭持家,细水长流。此钱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用,以备不时之需。这笔钱建议暂由陈梅保管,以策安全。
父,陈耀祖亲笔。
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。
因为是非公开遗嘱,所以,第二份遗嘱没有公证人。
两份遗嘱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两份遗嘱对四个女婿都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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