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、考绩委员会的质问(2 / 2)

加入书签

这位童山濯濯的委员,还真是紧咬不放。

「请问传言是谁传的?」

「是谁传的我不能说。」

「有书面证据吗?」

「这不关你的事。」

「如果这个人没有书面证据,而这样詆毁我,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项规定,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,涉犯诽谤罪,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。我将向管辖法院提出毁谤罪的刑事告诉,如果有书面更好,直接改用同条第二项,以散布文字、图画犯前项之罪者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。刑责将会更重。」

xavier拉高庄严语调:「到时候我也会向检察官跟法官声请调查保全证据,还请委员这段期间一定要帮忙照顾好那些证据,否则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,偽造、变造、湮灭或

Loading...
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
↑返回顶部↑ 章节报错(免登录)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