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章 徭役、粮食、耕牛与种子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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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么到底如何通过改变大明的土地制度,进而控制地主阶层的比例,稳定大明的税基呢?”

李景隆的灵魂疑问脱口,显然已经进入了角色。

姜星火微微一笑,反问道:“刚才你说了大明的土地制度是官田私田并行的两田制,那么大明的赋税和徭役制度呢?须知道,土地制度、赋税制度、徭役制度,三者是分不开的。”

李景隆稍楞了一下,旋即自信地说道:“赋税制度自然是两税制,分夏秋两季缴纳。夏不过八月,秋不过次年二月,基本上是夏征麦,秋征米。”

“税率方面,太祖高皇帝规定:官田每亩税五升三合,民田三升三合,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,没官田一斗二升当然了实际操作中也有差别,如江南地区田赋一般较重一些,一方面是抑制江南地主阶层的势力,另一方面是江南也确实富庶,是赋税大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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