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节(2 / 2)
两税法实行初期,唐朝收入增加很多,平民百姓非常滋润。
这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场重大改革和进步。
可是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。
想法是好的,可没有客观条件,当时的货币经济还没有那么发达。两税法实行不到三十年,就被迫从收货币,改成收实物。
而且朝廷看官员的政绩,往往看当地收来了多少税钱。
那些官员于是横征暴敛,杂税又开始多了。比如房产税,比如交易税,五花八门,让人目不暇接。
历史的车轮很快又咕噜咕噜地回去了。
到最后,各种杂税比正税还多,再加上地主豪强的搜刮,老百姓不得不卖儿卖女来缴税。
比如《观》麦》中的那个抱着孩子的妇女,就不得不把家里的田产卖了来缴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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