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节(2 / 2)
姜蜜从姜淼的包里翻出了零钱,一人给了一块钱当做饭钱。
也算是吊着大家跟着她一起干。
然后扯着杨佳和,把一张照片递了过去,“等会儿到了县城,你拿着这张照片去公安局,找公安局的局长方明,说我是秦泗源孙子的干妈
,在杏花大队要被打死了,务必让他领着人过来。如果
他不信,或则你没有办法见到他,你打这个电话,跟对方说,我有事情,需要方明叔叔的帮忙,请让他务必联系方明叔叔。”
这是一张全家福。
当初姜蜜从方柳柳那儿拿的照片,当时是为了留作纪念,没想到现在竟成了凭据。
姜书音听着姜蜜说话,又是那个被姜蜜救了的小孩儿!
为什么当初不是自己救得那小孩儿!
这应该是她的机遇啊。 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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